相山区第一幼儿园910幼儿园二次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11 17:51:01 fenghuangshan

相山区第一幼儿园910幼儿园二次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淮北慧文教育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相山区第一幼儿园910幼儿园二次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国内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相山区第一幼儿园910幼儿园二次改造提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室外围墙铁艺栏杆刷漆,大门铁艺装饰门头,屋面SBS改性沥青卷材4mm,普通灯具安装,风扇安装,监控摄像设备安装,摄像头拆除,线管拆除,光缆敷设,电力电缆安装,塑料管铺设,卫生间地砖面层整修,更换卫生间水箱,更换小便延时阀,换纱窗,更换应急照明灯等内容。总投资约18.7万元;本项目需对“相山区第一幼儿园910幼儿园二次改造提升工程”跟踪审计进行招标。包括设计变更、发包方经济签证以及暂定价等进行审核,含结算核对及出具结算报告等。

三、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营业执照内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等相关内容;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四、工期要求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项目竣工,并出具完整跟踪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委托人为止。

五、人员配置要求

审计机构人员组成做如下要求:

执业资格

专业

人员配额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安装工程专业

1人(不允许外聘、返聘)

合计

2人

六、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基本收费、审减收费均按86号文收费标准*40%(含6%增值税);

2.本次招标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按所列规格产品,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格式报价,此报价是指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跟踪审计服务等所有费用;

3.报价表的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费用支付

施工完成,工程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后,审结卷成后,10日内付至合同款的100%(无息)。

八、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投标报价表(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项目负责人证书;

4)项目组人员证书

5)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材料。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以上内容依次按序编排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注页码,目录置首页,加封面后装订成册。

九、无效报价

投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公告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投标单位的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

5)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

6)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十、评分办法及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第二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一、确定中标人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确定为中标人。

2.若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请于2024年 3  18 11:00前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60号农商银行大楼16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61-3221610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