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产业园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淮北市相凤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建筑产业园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建筑产业园由淮北市相凤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位于新农淮北凤凰山综合市场(南区)冷库,项目占地约20亩,本项目需对建筑产业园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接到发包人委托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类高级职称,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成果要求
图纸需提供CAD版本,文本提供PDF版本;经评审合格的初步设计文本7套。
五.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10%;
2、本次招标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单位按所列规格产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此单价是指设计、图纸报审、验收、企业利润、税金、后续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3、报价表的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 费用支付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费用由具体每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发包人不单独支付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费。
七.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报价表(附件1);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证书;
(8)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材料(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以上内容依次按序编排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注页码,目录置首页,加封面后胶装成册。
八.无效报价
招标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
(2)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公告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招标公告的资格要求。
(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最高限价。
(6)投标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九. 评审方法和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十.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为中标人。
若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招标。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请于2024年1月11日11:00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60号农商银行大楼16楼招标办。
联系电话:0561-3221610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