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玻璃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11-07 14:45:01 admin123

安徽淮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玻璃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

安徽淮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现对门窗、幕墙玻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满足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与投标。

2. 采购范围

本项目询价范围为:安徽淮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需采购型号为6mm白玻钢化+12A(结)+6mmLow-E高透光钢化中空玻璃5000㎡6mm白玻钢化+12A(结)+6mmLow-E遮阳型钢化中空玻璃5500㎡,(其中需含防火玻璃15㎡),按供货计划要求,分期供货,7天内交货。

3. 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评审现场也进行查询复核,评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120元/㎡(13%增值税税金)

2)本次询价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响应单位按所列规格产品,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此单价是指材料的出厂、运输、包装等交付用户使用前全部的总报价,应含:运输、装卸(包含到仓库或指定地点卸货费用)、检测、验收、企业利润、税金(13%)、后续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运输方式:运至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到达仓库或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

3)报价表的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5.费用支付

本次采购无预付款,按采购方要求提供月度进度款申请资料,审核合格后进行支付。同时采购结算金额的3%为质保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本项目货款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投标报价表(附件1);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如有);

3)项目负责人证书(如有);

4)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件3);

4.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材料

投标人应将以上内容依次按序编排投标文件目录并标注页码,目录置首页,加封面后装订成册。

7.无效报价

询价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响应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

5)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8.评审方法和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分项投标报价由的顺序分别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各报价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名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9.确定成交人

采购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为成交人。

若成交人有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者所供货物具有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请于2023  11    13   11 :00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须密封后递交至往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60号农商银行大楼16楼招标办报送相关报价文件。

联系电话: 0561-3221610      

 

                                          202311月7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