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房屋销售
代理公司选聘公告
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对闲置房产进行房屋销售代理公司选聘,有关选聘事宜如下:
一、项目范围:相山区
二、选聘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项目房地产策划销售代理资格;
2、在当地淮北市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资格备案;
3、了解淮北整体房地产市场,在淮北市区近两年来不少五个品质项目的销售代理经验及成功运作案例;
4、具备在淮地区近年度销售业绩达八亿元以上的业绩履历;
5、拥有独立的办公机构和经营场所,经营稳定;
6、要求销售团队人数不少于 100 人的团队(人员工资发放凭证,银行流水凭证),具备承接中大型项目的服务和销售能力;
7、2018年1月-2019年9月份服务项目的优势案例;
8、具备良好的项目销售管理能力,有科学的服务管理体系和财务体系;
9、在淮地区拥有一定的实体销售资源体系(门面和展点),能够多渠道多形式获取购房客户,为项目销售提供基础;
10、对当地房地产销售各机构,业务对接部门业务精炼,能够提供从销售、银行按揭办理、房屋备案等一条龙的服务模式;
11、销售代理公司需具备对外宣传、媒介的能力(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若自身不具备,投标时可采取联合投标方式(联合体不超过2家)。
(二)、现场考察重点
1、赴各公司代理的楼盘进行实地考察,从项目规模、品质、接待人员服务能力、年度销量、工作执行力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2、赴各代理公司经营场所考察实力,以及公司发展及团队能力评估。
3、销售代理公司出具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技术标单独进行评分。
(三)、现场考察
1、赴各公司代理的楼盘进行实地考察,从项目规模、品质、接待人员服务能力、年度销量、工作执行力等多个方面综合考量。
2、赴各代理公司经营场所考察实力,以及公司发展及团队能力评估。
3、销售代理公司出具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技术标单独进行评分。
三、宣传及代理费用
目前淮北市房屋销售代理费用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为宣传费用,费用收取比例为销售总款的1.0%;第二部分为房屋销售代理费用,费用收取比例为销售总款的1.0-1.5%之间。为加大房产销售速度,实业公司采取激励考核的方式支付以上服务费。
四、合同签订
在选聘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委托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五、付 款
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甲方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联系方式及报名地点
选聘单位: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西路科创大厦18楼
联 系 人:王 佩 电 话:13965899902
七、选聘文件格式
一式五份,密封装订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一、二,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内容参加选聘单位自行考虑添加。
八、销售代理公司考核评分细则(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