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大测绘数字水准仪、GNSS接收机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2023-06-27 16:20:02 admin123

鸿大测绘数字水准仪、GNSS接收机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

淮北鸿大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对数字水准仪、GNSS接收机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2. 采购范围

本项目询价范围为:淮北鸿大测绘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现需采购数字水准仪一套GNSS接收机一套,按供货计划要求,7天内交货。

3. 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评审现场也进行查询复核,评审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数字水准仪3.8万/套,GNSS接收机1.5万/套(含13%增值税税金)

2)数字水准仪GNSS接收机分别报价进行投标,可报其中一种设备价格或两种设备均报价

3)本次询价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两种设备分别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响应单位按所列规格产品,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此单价是指设备的出厂、运输、包装等交付用户使用前全部的总报价,应含:运输、装卸(包含到仓库或指定地点卸货费用)、验收、企业利润、税金(增值税税率13%)、后续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运输方式:运至采购人仓库或指定地点,到达仓库或指定地点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卖方负责)

3)报价表的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5.费用支付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注:本项目货款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参数

数量

单价(元/套)

合计(元)

备注

1

数字水准仪

DL-2003A

1、1km往返水准测量标准偏差:0.3mm
2、距离测量精度:D≤10m:10mm;D>10m:D*0.001
3、电子测量范围:1.8m--110m
4、电子测量高差最小显示:0.01mm
电子水泡图像显示,补偿器超限报警
5、屏幕:彩屏400×240像素,触摸屏
6、内部存储器:128Mbit内存,可存150000个点
7、外部存储器:U盘
8、通讯接口:内置蓝牙、RS-232
9、防尘防水:IP65

1套



含脚架1副、尺垫1对、3米铟钢尺1副、尺撑1对

2

GNSS接收机

南方,华测,中海达,北斗等同档次品牌

不低于5mm+1ppm精度,达测绘资质要求标准

1套



需提供三年手簿流量及cors账号服务

3

总计费用(元)


此单价是指设备的出厂、运输、包装等交付用户使用前全部的总报价,应含:运输、装卸(包含到仓库或指定地点卸货费用)、验收、企业利润、税金(增值税税率13%)、后续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无效报价

询价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响应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

5)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8.评审方法和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9.确定成交人

采购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为成交人。

若成交人有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者所供货物具有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请于2023  7   3  10:00将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须密封后递交淮北市相山区相山中路60号农商银行大楼16楼招标办指定地点联系电话0561-32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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