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
收购项目法律、财务尽调服务项目公告
1. 项目概况
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淮北绿赛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财务尽调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 采购范围
中标人按照《关于收购淮北绿赛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合作协议书》内容,对收购淮北绿赛灵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对尽职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 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评审现场也进行查询复核,评审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报价由响应供应商自主报价,按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本次询价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公告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响应单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此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初步尽调报告、根据挂牌公告修改完善尽调报告、出具交易文件、企业利润、税金(6%)等所有费用。
(3)报价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5.费用支付
(1)合同签订后,并由中标人出具初步尽调报告,尽调报告由项目单位确认后,由事务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单位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费用总额的80%;
(2)余款待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挂牌公告修改完善尽调报告,出具交易文件等)并由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单位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
6.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总价报价(元) | 备注 |
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法律、 财务尽调服务项目公告 | 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初步尽调报告、根据挂牌公告修改完善尽调报告、出具交易文件、企业利润、税金(6%)等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7.无效报价
询价申请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无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响应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的条款要求或技术要求。
(4)响应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
(5)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8.评审方法和标准
通过资格评审,符合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则进入商务评审。商务评审办法如下:
全部合格的响应供应商,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响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名,排名第一的响应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响应供应商作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本次项目共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取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9.确定成交人
采购方根据评审委员会综合评选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为成交人。
若成交人有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后若无法按时履约,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者所供货物具有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人进行追责或者终止合同,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请于2022年12月 2 日10:00前往淮北市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西路凤凰山科创大厦20楼招标办)报送相关报价文件。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561-3221610。
2022年11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