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淮北凤凰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对竞聘法律顾问材料进行评审,特制订此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法
本次选聘评审采用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评审小组对所有竞聘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按评分细则计算得分,根据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二、三、四候选人。若竞聘人评审得分相同时,则通过摇号确定候选人。
二、评分细则
内容 | 评分因素 | 评分规则 |
竞聘人资历(20分) | 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证明(含5年)(10分); | 有则10分,无则0分。 |
竞聘文件资料完整,符合选聘公告要求(10分) | 竞聘文件材料满足选聘公告要求,得分为10分。 | |
坐班费用 (60分) | 在限价范围内,每降低100元加0.2分,上限60分。 | 降低不足100元,按比例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代理案件费用(20分) | 在限价范围内,各类案件平均价格每降低100元加0.2分,上限20分。 | 降低不足100元,按比例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三、推荐候选人
1.不满足法律顾问选聘公告中选聘条件要求的竞聘文件,将被作为不合格竞聘文件处理。
2.竞聘文件报价高于法律顾问选聘公告中的报价限制,将被作为不合格竞聘文件处理。
3.评审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按评分细则计算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推荐第一、二、三、四候选人。若竞聘人评审得分相同时,则通过摇号确定候选人。
评审小组将推荐的第一、二、三、四候选人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确定拟选聘的法律顾问。